通讯员 余硕 温珉玥
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检察院能动司法,积极打造诉源治理检察“品牌”,坚持把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有效融合,深挖矛盾纠纷社会根源,驰而不息释法说理,续写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检察实践新篇章。
轻罪案件“不起诉+”挽回一家温情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让我们一大家子重新吃上了团年饭。”新年刚过,该院一名检察官就收到被不起诉人王某的一则短信,王某发自肺腑的表达感激之情。
2022年4月,被不起诉人王某在路上遇到被害人蔡某,因其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和家庭矛盾,随即发生口角并拳脚相向、大打出手。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蔡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丹江口市检察院后,鉴于王某和蔡某属于姑嫂关系,检察官在认真审查全案证据事实后,发现该案系长期的家庭矛盾积累让双方关系持续恶化,一时冲动引起的偶然伤人事件,尚可通过诉前调解,促进双方和解。
“一诉了之,不如挽救一段亲情。”自案件发生后,检察官用心用情教育感化,多次推心置腹与两人沟通,汇集多方合力进行释法说理。2022年12月16日,在人民监督员的现场见证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过依法‘慎诉’,运用好不起诉制度,促进被不起诉人悔过自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家庭和睦,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的行为人架起回归社会的‘金桥’。”承办检察官介绍,轻罪案件的案情往往相对简单,在办案过程中更要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把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的 “和为贵”等治理智慧与诉源治理结合起来,以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司法为民要求。
巧解“疙瘩”让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时也是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如何润物细无声地拓展法律监督效果,以检察履职助力矛盾纠纷化解?记者在该院办理的一起重复信访案中找到了答案。
2021年5月起,因案致贫、因案致病的张某及其家属因对诉讼时间过长和赔偿事宜不满,曾多次信访,同时向检察机关、法院提起申诉。受理该案后,检察官了解到张某被伤害后致重型颅脑损伤昏迷近一个多月,仅医药费就十万余元,事故造成张某头疼、头晕,生活自理差,后续康复治疗还需高额费用。其丈夫年近八十,且患有慢性病,儿子、儿媳携两个幼子常年在外打工,为了照顾重伤的张某,频繁请长假回家,该案已经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找准张某的心结和现实难题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张某多居住的乡镇,向当地政府说明情况并获得支持,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针对张某因案致贫的实际情况及身体现状,该院立即提请市委政法委介入协调案件办理,并联合市公安局、张某居住乡镇等相关单位共同对其开展救助,雪中送炭解决了张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深入一线主动履职,倾听多方意见建议,汇集多方合力化解被害人困境,实实在在消除了存在的社会纠纷隐患,真正做到了抓源治本。” 2022年7月,该院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召开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借助“枫桥经验”巧妙处理了该案的做法连连点赞,最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张某及其家属自愿息诉罢访。
案结事未了,如何帮助张某的家庭走出困境,延伸履职做好“后半篇文章”?是检察官一直牵挂的事。
为了“治根”,该院同步将张某家庭困难情况书面移送乡村振兴部门,当地村委会将张某纳入帮扶重点对象,帮助其落实低保政策,并帮助张某家庭成员就近解决就业,减轻了家庭经济压力。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通过解纷、规范、教育、引领,多渠道、多维度、多支线助力矛盾化解、基层治理,在‘春风化雨’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丹江口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