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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上门调解、用情解纷,嵩明县法院“锦旗+1”

日期: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非常感谢法院为我们解决问题!”

近日

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的当事人家属

来到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

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

对法院以高效、温暖的方式为其解纷

表示感谢

2022年底,小杨在干活时不慎从高处摔落,公司为此垫付了一部分治疗费用,但经过长期治疗,小杨的出行仍离不开轮椅。双方就赔偿金额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小杨申请了劳动仲裁。

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又起诉至嵩明县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目前急需赔偿款进行后期治疗,直接判决并不能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还会花费较多的时间成本。基于上述考虑,承办法官在庭后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用心用情调解

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2023年3月,综合审判庭办案团队带领公司负责人到小杨家中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小杨提出的赔偿金额。

承办法官针对双方争执的核心问题,梳理案件事实,解释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进一步说明了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达成协议后一周内,公司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该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使双方消除了隔阂,化解了矛盾。于是便发生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群众利益无小事

嵩明县法院坚持

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审理全过程

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

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

努力实现纠纷化解和案款履行到位

的双重法治效果


来源 嵩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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