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七年的房子,今天终于拿到房产证了,心里敞亮!”8月2日上午10点05分,对于宏德幸福里小区业主王先生而言,是一个特殊又重要的时间——— 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不动产权证书,困扰他七年的“登记难”问题解决了。当天,跟王先生一样祛除“心病”的,还有其他14名宏德幸福里小区业主。
宏德幸福里小区,是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集住宅、商业配套为一体的综合生活区,共7栋住宅楼。2014年,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工商银行,在银行出具同意对外销售的证明后,开发商办理了预售并对外销售。
2016年5月,第一栋住宅楼交付。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导致一直未通过竣工验收。后期,因企业债务导致无力偿还抵押贷款,被法院查封。2019年3月,企业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2021年9月法院批准其进入破产清算。因房屋未能完成综合验收备案,导致购房人一直不能领取自己的个人产权证书,成为业主的“心病”。
2021年,我市将该小区纳入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采用安全鉴定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部门出具符合规划条件的方式,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市税务局联合研判,由破产管理人代为申请办理开发商的不动产权证书。
然而,因土地抵押一直未能解除,购房人无法申请办理个人产权证。业主多次通过拨打政务热线、群访、集访等方式,反映自己想办证的诉求,但抵押权人一直不出具同意办证的证明,导致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这个七年迟迟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也始终是宏德幸福里小区几百名业主的“心病”。 今年7月25日,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指导政策出台。日照市抓住机遇,组织各部门迅速研判,集体会商后认为该项目符合指导政策范围,税务部门直接依据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价格计征契税;法院表示将开发商代收的个人契税和办证费用,纳入优先债权;破产管理人一次性将所有符合办证条件的房屋向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抵押范围不及于合法出售房屋及占用范围土地内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意见,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也就是说,购房业主在缴纳契税后,无需破产管理人配合提交申请,不动产交易部门便可直接予以办证。
连日来,日照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陆续接待宏德幸福里小区业主的办证业务。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办证采用开发商一次性提交办证申请的方式,也将办证的主动权交到了购房人手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愿办尽办”。
全媒体记者 田文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