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焦环境准入、排污监管、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是坚决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新上“两高”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必须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必须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针对存量“两高”项目,要求对标现行先进水平,限期节能减排改造升级。2020年以来,陆续关停了4家燃煤电厂,概算减排二氧化碳130余万吨、二氧化硫309吨、氮氧化物880吨、颗粒物88吨,大气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端化工产业入园率由2019年的57%提高至87%,邹城化工产业园成功入选国家级“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成为省内六个入选项目之一,济宁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项目。
二是坚决把好排污许可监管关。强化事前监管,坚持把好审批关,保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采取线上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应排污要求进行逐项审核,重点核查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的准确性、规范性。截至目前,排污许可登记企业共1527家,核发排污许可证244家,其中重点管理65家,简化管理179家。强化证后监管,采取“双随机”抽取和靶向核查相结合、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类对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证后监管工作,重点核查企业是否按证排污、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监测及提交执行报告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持证排污、依证管理、信息公开”水平。今年以来,累计检查排污许可企业100家,完成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企业14家。
三是坚决把好治污能力提升关。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综合施策,补齐短板,着力提升深度治污水平。推进VOCs深度治理,投资1.1亿元,委托第三方编制“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对190余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新建蓄热燃烧、催化燃烧、冷凝回收等高效末端治理设施50多套。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投入7.8亿元,组织煤炭、电力、制药等行业开展外排水全盐量治理工程,新建反渗透、蒸发、结晶等大型除盐设施,有效降低河流入湖全盐量;投入4亿余元,开展杨下河治理、西苇水库清淤等工程,生态环境及水质实现较大提升。推进固废无害化治理,投资5亿余元,采用BOT模式建成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9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形成“两次四分”分类模式、“一站四点”处置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