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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收集编辑:湖南法治报
本报讯(通讯员 谢业)为进一步浓厚法治宣传的氛围,保护消费者及企业的合法权益。3月15日,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县金融办、县烟草局、县司法局等10多家职能部门、民生领域企业单位在南洲城市广场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春风和煦,艳阳高照,广场上行人川流不息,现场30余块精心制作的宣传展板引得广大群众纷纷驻足观看,经侦民警热情解说相关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关法律和维权途径,呼吁大家通过正规合法的商家进行消费,避免上当受骗。活动当天,南县公安局共展出宣传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280余份,设立经济犯罪案件咨询台1处,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余人次。
通过此次“3·15”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辩假、打假的能力,提升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下一步,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继续丰富形式、增加频次、加强经济犯罪领域的普法宣传,加大对生产、销售各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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