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一次特殊的立案。这次立案的场所不是在法院的立案大厅,而是来到了当事人金奶奶的家中,在炕头上完成了立案程序。
某天上午,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一位不会说汉语的朝鲜族老奶奶。通过朝鲜族工作人员与其耐心交流了解到,这位老奶奶姓金,家住朝阳川镇吉成村,因家里土地租赁费的纠纷想要起诉立案。原告是金奶奶和她的老伴儿丁爷爷,但因丁爷爷腿脚不便就没有一同前来,也没有丁爷爷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法律规定,该案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问题,需丁爷爷与金奶奶同为原告,无授权委托的金奶奶亦不能代替丁爷爷立案。对此,金奶奶犯了愁,她向工作人员反复述说家处偏僻,往返艰难,而且她自身也患有多种疾病,出行不易。得知这一情况,工作人员立即向庭室进行汇报,庭长金纯立即作出工作指令,表示可以去金奶奶家中为其巡回立案。
第二天,金纯带队驱车前往金奶奶家中。本以为朝阳川镇吉成村不会很远,但当到达该村的村民委员会后,被告知金奶奶的家还需要再走好几公里。乡间的道路高低不平,岔道复杂且相像,在一路询问还转错了好几次道口后,终于见到了在路边翘首以盼的金奶奶。进屋后,金纯将来意和授权委托书的必要性告知丁爷爷,他理解后签字按了手印,顺利完成了巡回立案手续。
在临走时,金奶奶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一直把法院干警送到大门口,并表示从家里到市区没有通行车,只能打电话叫定价昂贵的出租车,对于家里经济困难的他们来说,出行的车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非常感谢延吉市人民法院能来为她们上门立案。
此次巡回立案只是延吉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便民利民服务理念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该院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全力铺设一条快捷便利的诉讼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