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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检收集编辑:最高检
今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但你知道吗?一张照片、一段文字、一个定位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害国家安全……
检察官提醒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保密意识,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指导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
检察日报社
出品单位
正义网络传媒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策划:张莹 宿广田 惠建福 唐健 蒋宁
视频:万云文 钱铖 钱潇 李杰 陈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