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上班快迟到了,我着急出门,就忘了戴头盔,以后一定注意。”10月24日,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附近,市民王女士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从这天开始,石家庄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管控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
10月24日10时许,在槐安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附近记者发现,绝大多数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都佩戴着安全头盔,与此同时,也有个别市民没有佩戴。10时10分许,一位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斑马线上逆行。见状,裕华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立即上前拦停。“您这样逆行很不安全,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请您靠边停车,接受安全教育。”民警带着该女士来到附近的交通安全教育点,让她和其他违法市民一同观看了交通安全短片及有关事故案例。民警还向大家讲解了一些交通安全知识。
“开设这样的‘马路课堂’,可以通过观看视频的形式,更直观地了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及意义,还能学习到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非常有意义。我以后会多提醒自己,再着急也要记得戴上安全头盔。”因骑共享电单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接受教育的市民赵先生如是说。
10时30分许,市民袁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体育大街由北向南一路逆行,民警发现后,果断将其拦停。“您这速度不仅快,还逆行,很危险。”民警在对袁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处罚时发现,他的安全头盔约束带没有系好。“您虽戴着安全头盔,但没有系约束带。这样一来,一旦紧急拐弯或急刹车,很容易将安全头盔甩下来,起不到任何安全防护作用。”民警耐心地为袁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我着急干活儿去,图省事儿,就将安全头盔简单扣到了头上,没有系约束带。下次,我一定注意系上,为自己的安全负责。”袁先生回应。
裕华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张磊介绍,他们将继续开设“马路课堂”,以现场播放视频短片的形式,让违法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与此同时,他们将加大执法力度,采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交通秩序及环境。
文/图 燕赵晚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刘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