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三点发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坚持“三点发力”,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聚焦“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技术”五个环节,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帮扶指导、证后监管等方式方法,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持证排污,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
一是宣传引导用力,促进制度入心入脑。对工业企业开展摸底调查,按照行业类型确定发证企业清单,通过送法暖企、六五环境日宣传、面对面宣讲等方式,积极宣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企业排污许可登记操作指南》等,指导企业规范化申报登记。对正在办理企业,重点宣传涉及申请与审批章节,以及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执法监管重点,帮助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重点宣讲排污许可变更、重新申请、延续等事项,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今年以来,共办理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审批事项18家、重新申领19家、变更34家、延续58家,登记管理185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持证排污单位248家,其中重点管理68家,简化管理180家,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1580家。
二是帮扶指导发力,促进要求落细落实。组织全市排污许可持证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会,对企业排污许可证监管要求及典型案例进行解析,指导企业规范填报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等,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在企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过程中,实施“全程网办”,让“数据跑路”成功取代“企业跑腿”,安排专人跟踪负责,通过电话、窗口和深入企业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在排污许可申请信息填报、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环节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全环节一对一答疑讲解,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以“保姆式”的服务推动排污许可制度全面落实。今年以来,共帮助企业解决排污许可相关咨询问题40余个。
三是监督检查有力,促进责任扛牢扛实。推进排污许可发证事前审批与环境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远程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综合运用例行检查、突击检查、夜查等形式,严格对照《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清单》,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全面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等情况,核查企业是否按证排污、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监测及提交执行报告等,对部分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均已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整改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推动形成按证排污、依证监管的排污许可管理模式。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检查企业92家,指导企业整改各类问题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