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燕赵晚报收集编辑:燕赵晚报
11月14日凌晨,藁城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同一地点接连查获3辆“百吨王”。在对3名驾驶人进行处罚的同时,民警责令他们对超载部分进行转运,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1月14日0时21分许,藁城交警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藁梅路与外环交叉口处,查获了一辆牌号为“冀A”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其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49吨、实载126.58吨,超载竟达到158.33%。
2时20分许,在同一地点,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又接连查获了两辆“百吨王”重型半挂牵引车。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经过磅称重,核载49吨、实载为165.78吨,超载达到238.33%。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磅称重,核载49吨、实载为129.08吨,超载达到163.43%,也是妥妥的“百吨王”。
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3名驾驶人的超载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与此同时,民警对他们进行了现场教育,告知他们严重超载的危害及后果,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文/ 燕赵晚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刘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