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清晨,大雪漫天,寒风凛冽。在永昌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93岁高龄的老人冯桂琴坐在温暖的房间里吃着早餐。
早餐后,几位护工对冯奶奶说:“冯桂琴,昨天您的姑娘又给您的抖音视频点赞啦,我们今天再拍一段给您的姑娘看看吧!”冯奶奶听后满面笑容:“跟我的姑娘说,就说我现在吃得好、睡得好,每天又有你们陪着我,就像有好几个亲姑娘伺候我,好得很,叫她安心上班,不要担心我。”
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以老年人的切身需求为出发点,用足用活政策、整合优化资源,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融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不仅做到了老有所养,更实现了老有所“享”。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老有所养”
走进金川区桂林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生活照料室、托养照护室、健康医疗室、休闲娱乐室、文化活动室、心理关爱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应俱全,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大屏幕上,闪烁着佩戴智能手环老人的健康数据实时信息……
我市以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先后投入5700多万元,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85%的行政村建成互助老人幸福院,93%的城市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100%全覆盖,建成投用4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永昌县焦家庄镇养老服务中心几位老人正在健身
各日间照料中心和互助幸福院均配置了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健身康复室、就餐配餐室,普遍设立理发室、洗衣房,部分还设置了沐浴间,在满足供餐助餐、休闲活动的基础上,有效拓展助医、助浴、助洁等服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照料护理服务,还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膳食供应、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
我市建成了集监管与服务为一体的全市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永昌县、金川区两个分平台,实现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智慧养老四级联网管理运营。在各基层养老服务中心推行“老人点单,平台下单,承接机构接单服务”的“菜单式”养老模式,向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服务,为60岁以上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医助浴、配餐送餐、家政保洁等无偿或低偿便捷服务,让养老服务更加高效智能、办事流程更加方便快捷、部门监管更加及时精准。
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实现“老有所医”
自前几日降雪降温后,连日来天气寒冷,但金昌市康复中心医院(八冶医养医院)的康养公寓却温暖宜人。每天下午,康复师都对失能、半失能、术后恢复期的病人进行专业康复训练。
我市积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推进资源整合、服务衔接。由八冶建设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金昌市养老康复中心项目,已建设护理床位400张,初步形成了中西医结合老年病医院、老年大学、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产业集群。永昌县清河敬老院依托医疗机构,成立了永昌县天颐医养康复中心,开办康复科、疼痛科等科室,在满足入住老人就医需求的同时,为周边乡镇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受到老人一致好评。指导10所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以“公建民营”的方式与第三方达成运营协议,充分利用第三方的优势资源,构建医疗、康复、照护、居家“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助推医养融合协调发展。
△永昌县朱王堡镇的永昌县天颐医养康复中心的医生正在为老人看病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问题,推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与当地医疗卫生服务站(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每年为辖区老年人进行1到2次健康检查,定期巡诊,建立慢性病管理记录,为入住老人建立独立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有效对接。
健全关爱帮扶机制,做到“老有所享”
在金川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接待室,不断有热线铃声响起。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接听电话、记录需求、派发订单,将养老服务“送上门”。电话拨通,服务到家,品质养老生活的背后,除了有科技的加持,更有人文关怀的支撑。
△永昌县城关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照顾高龄老人入睡
我市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群体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分类施策予以保障,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对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且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及时纳入集中供养,简化入住流程,实现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应保尽保、愿进全进”的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四个一”服务(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并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社区专业护理康复等服务。今年,我市已累计为2024名经济困难老年人累计服务36432人次,服务资金168.34万元。
△永昌县焦家庄镇养老服务中心的老人
为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为全市46名留守老年人签订监护协议,落实定期探访制度,乡镇干部每月对辖区内的留守老人探访至少1次,村干部每月探访不少于3次,使留守老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记者: 张可乐 董振虎 郭晨阳(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