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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漯河新闻收集编辑:大河报漯河新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王欣明
“我就去个超市……”
“到超市不反对,但你不能闯红灯呀!闯红灯出了事故,还是你的责任,知道吗?注意安全!还有,你的头盔呢?“
“忘带了。”
“下次出门记得戴着头盔,养成好习惯!”
近日,为打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引导市民养成守法出行的良好习惯,漯河市交警支队郾城大队持续发力,在辖区的重点路口,郾城大队交警重点整治电动车无号牌上路、闯红灯、逆行,骑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一,电动车应该走绿道,这斑马线是走行人的;第二,帽子可以不戴,但头盔必须戴!关键时候,头盔是保命的……”
“头盔呢?头盔要戴头上,放篓哩没用!还有,你这样过来是逆行,多不安全,下次不能这样走啊!”
行动开展以来,辖区多数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都自觉佩戴了头盔,但仍有一些市民抱有侥幸心理,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还有少数市民将头盔放在踏板上或挂在车把上,执勤交警对此都进行了纠正,并面对面将相关法律法规一一告知,并耐心解释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为保证出行群众的安全,全市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常态化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侥幸思想,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安全头盔,切勿闯红灯、逆行、驾驶拼装、非法改装三轮、四轮车上路,守法出行,安全出行,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