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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周真弟
屋外寒风凛冽,在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检察院集中发放救助金现场,却是温暖如春。12月21日,黄梅县检察院举行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7名涉法涉诉案件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万元。
“这笔救助金就像一场‘及时雨’,缓解了我们的生活压力。”拿着2万元司法救助金的程某激动地说道。
原来,2020年10月,夏某驾驶电动车与驾驶摩托车的程某发生碰撞,导致程某十级伤残。后程某向黄梅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夏某赔偿程某10万余元,因夏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今年5月,家庭困难的程某来到黄梅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程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肾病综合征,需要常年吃药治疗,其父亲患有慢性病,母亲在家务农,家庭收入微薄,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治疗已花光了家庭积蓄,一家人靠低保维持生计。在确认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黄梅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程某申请到这笔救助金。
发放仪式上,黄梅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邬俊华为救助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黄梅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宛君向救助对象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意义,鼓励他们振作精神,克服困难,早日渡过难关。
随后,该院还牵头与13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召开了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工作联席会议。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将携手同行,为救助对象提供更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的全方位救助。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来,黄梅县检察院秉承“应救尽救”理念,持续传递检察温度。截至目前,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2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6万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重燃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