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遴选程序,主要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区域遴选非学科机构“白名单”程序:
发布遴选通告。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各地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属地主管部门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发布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通告。通告应当包括机构准入条件、服务项目类型、服务报价上限及遴选等基本程序。各地要从学校课后服务的质量保障与需要出发设置准入条件,不设置机构数量限制。
机构自主申报。根据遴选通告要求,符合资质的非学科机构和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可向属地非学科机构主管部门自主申报,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可在通告基本要求之外提供更多符合遴选需求的支撑材料。
组织专家评审。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属地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行业专家、教育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应当由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公示拟入围机构。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属地主管部门将拟入围的非学科机构及课后服务项目在当地有关互联网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入围的非学科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报价等。
公布“白名单”。“白名单”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经公示无异议的非学科机构进入“白名单”。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属地主管部门须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广泛公布“白名单”。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向辖区内中小学校发布“白名单”。
第二部分是学校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程序:
发布招选通告。根据实际需求,学校发布招选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机构资质、培训项目类型、数量及招选方式等事项。
开展项目申报。列入区域“白名单”的非学科机构和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公益性机构,对照学校招选基本条件及申报项目要求,可自主向学校申报。
组织项目评议。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教师、家长等,对申报参与课后服务的项目进行初审评议。评议一般采用投票方式进行。
公布入围项目。通过初审评议的项目,须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入围项目。学校对拟入围培训机构、单位及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入围项目并由学校予以公布。
签订服务合同。学校与入围的非学科机构及单位签订参与课后服务合同。合同文本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属地主管部门统一拟制。首次招选的项目,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学校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