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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为了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青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前解纷”新模式,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前和解,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的办案效果,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人维护信用、减少执行费开支,妥善化解纠纷。
青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梳理了一批案件生效但因执行人态度消极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的案件。为保证效果,严格落实每日跟进、每周总结、每半个月召开工作进展落实会议。通过法官当面督促履行及电话沟通向其释明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使其认识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深刻内涵。在全院的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已主动履行20件,执行标的25万元,另有部分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前和解协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通讯员 雷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