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省内异地使用特殊药品购药难、垫资压力大是医保部门一直在着力推进解决的难题。如今,在四川异地就医的患者在使用纳入医保的抗癌药、罕见病用药这些比较昂贵药品的时候,是否可以直接结算,是否需要备案?
在“增进民生福祉”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四川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这一问题得到解答。“近年来,随着国家医保药品谈判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每年都有大量的药品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如帕妥珠单抗注射液、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等药品。”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中心副主任杨梅表示。
为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异地使用特殊药品“垫资跑腿”等痛点难点问题,四川以问题为导向,在全省医保大数据一体化平台上线后,着手统一全省特殊药品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在2022年底建成“全省特殊药品经办管理系统”,实现特殊药品从病种认定到费用结算全省通办。
据介绍,特殊药品系统于今年的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系统上线后,四川参保人省内异地申请使用执行“五定”管理的特殊药品时,在就医地特殊药品认定机构便可进行病种认定和实名登记,在全省各特殊药品“双通道”供药机构均可直接结算药品费用,免去了参保人回参保地做病种认定和报销费用的麻烦。
以现实中特殊药品结算为例。乐山市某参保人员,因患非小细胞肺癌,需要使用“阿来替尼”治疗,于2020年5月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就医后回到参保地做病种认定,并继续在华西医院治疗,先后在医院自费结算药品费用累计47.48万元,后来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累计35.2万元。2023年1月,全省特殊药品经办管理系统上线后,这位参保人员就不用再往参保地跑了,他在华西医院就可以联网结算他的特殊药品费用,无需再垫资自费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系统上线后,该患者已累计联网结算药品费用12.75万元,减少垫付10.2万元。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升涛 责任编辑 何齐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