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我交代不出问题,或者我用自己的办法解决……反正你们也找不到我。”8月11日,一条带有“威胁”“挑衅”意味的短信,发到了湘潭县公安局梅林桥派出所办案民警的手机上。然而,23天后这个嚣张还自诩“抓不着”嫌疑人黎某在江西落网。
9月11日,湘潭县警方披露了这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的内幕。
案件未移交挑衅短信“先到”
8月3日,湘潭县公安局联合湘潭县应急管理局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在易俗河镇冯某家老宅查获一个非法生产加工烟花鞭炮窝点,现场查扣生产加工冲天炮的原料、生产工具机器、“冲天炮”半成品等一批,缴获合成制作的白火药30余公斤。
经调查,这个窝点的主要组织人是株洲醴陵籍的黎某,但他和同伙已在应急管理部门查处前闻风而逃。随后,县应急管理局着手调查并拟将涉及刑事犯罪线索移送湘潭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可就在8月11日,梅林桥派出所办案民警,却意外收到黎某发来的文字短信。短信中,黎某先是将自己涉案责任撇得一干二净,然后话锋一转,颇有“鱼死网破”的打算,结语不忘挑衅警方——你们也抓不到我。“他已经非常清楚自己需要负刑事责任,发短信一来探虚实,二来试图‘耍狠’阻碍我们的调查。”办案民警分析。
涉爆案件是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月3日非法制造烟花窝点被查处后,湘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在应急管理部门尚未移送案件前便着手开展调查,迅速查清该窝点人员结构及分工,锁定窝点主要组织者黎某等人的身份。8月15日,案件正式由公安机关立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梅林桥派出所等部门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着手侦查。
冥顽不灵上演“最后的挣扎”
从前期调查情况可知,黎某有多次犯罪前科,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在8月3日窝点被查后,他多次逃脱抓捕。民警试图用亲情唤回他的觉醒,可无论亲友如何劝投,他都无动于衷,还叫嚣要采取极端行为。
为防止黎某铤而走险,专案组对他多方布控。8月30日,专案组民警研判发现,黎某出现在江西,随即派出抓捕组赶赴江西开展核查抓捕。黎某似乎察觉到了危险,在江西四处躲藏。
专案组民警克服跨省协作的不利因素,先后辗转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永丰县、吉水县四地,不放过任何一条看似不起眼的线索,经过5天鏖战,终于掌握了一条离黎某“最近”的线索,即他的同伙谢某正组织人员在吉水县乌江镇农村开设非法烟花鞭炮加工窝点,分析黎某可能就在窝点打工藏匿。
警方收网治乱源
9月4日,在吉水县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谢某非法生产加工烟花鞭炮窝点位置被锁定在当地一个废弃养猪场内。当天22时,吉水警方调集警力20余人和湘潭县专案组的民警一同赶赴窝点地抓捕,将谢某、张某、彭某、黎某等7人抓获,现场查扣用于制作加工烟花鞭炮的机器、原材料和烟花鞭炮半成品一批,还查扣白火药、黑火药共计130余公斤。
次日,江西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黎某移交湘潭县公安机关处理。9月5日,黎某被连夜押解回潭。
经审讯,黎某交代,他今年上半年盗窃罪刑满释放后,他与同伙合谋准备从事非法生产加工烟花鞭炮,但此时他的老家株洲醴陵加强了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和管控力度,于是黎某与曾在县看守所服刑认识的牢友刘某结伙,自认为湘潭县管控不如株洲,决意在湘潭县“大展身手”。7月上旬至8月3日期间,他们到湘潭县物色合适场地,由黎某主要出资购买制作烟花鞭炮设备、车辆、原料、技术、销售和租赁场地,刘某少量出资、联系场地和工人进行“冲天炮”生产加工。据警方数据统计,他们非法生产制作“冲天炮”半成品共计254万余发,非法获利两万余元。
至此,这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件告破,黎某等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