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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南康县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陇南康县融媒体中心
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康县举办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政府副县长徐永明参加活动并为放心消费承诺企业授牌。
在活动现场,各参加单位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展示真假商品实物、现场答复群众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日用品、药品等识假辨假知识,宣传购买商品时的注意事项以及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的维权途径和方法,宣传现场氛围十分浓厚。
活动现场设立投诉举报受理台1个、假劣商品展示台1个,回复群众咨询50余人,摆放宣传展板6块,发放资料15000份。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提升了经营者自律意识,还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为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康县市场管理监督局党组成员 任海平: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抓三促”活动同消保维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明确目标任务、聚焦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进一步加大与民生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价格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协同共治,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我县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记者:刘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