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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日报收集编辑:吕梁日报
民警现场执法
本报讯 (记者 温元元) 近日,中阳一男子觉得饭店离家很近,几分钟就到,于是冒险酒驾小车回家。结果,他在路上遇到交警,被逮了个正着。
3月11日晚上20时50分许,中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巡逻至辖区苏朱线太高村口附近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在马路上左摇右晃地行驶,民警初步判断该男子可能喝酒了,随即示意该男子靠边停车、熄火,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承认自己刚刚喝了点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翟某某交代,当晚他和几位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点酒。吃完饭后,他以为饭店就在家附近,自己意识清醒,开车只要几分钟的路程就到家了,路上应该不会遇到交警,就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他驾车刚行驶了几十米,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交警对翟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