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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承德中院收集编辑:承德中院
7月5日上午,承德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暨“三个一”工作推进会召开。承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小健、承德县法院院长薛林儒、围场法院院长宋一民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三个一”工作相关情况,传达学习了省法院《关于印发<“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分析全市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各项指标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思想精髓,认真落实好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把创建活动抓实抓牢,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要严格对照考评指标体系,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举措,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创新思路破解工作难题,用创新举措推动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要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做好标准化建设。要深挖文化底蕴,彰显地域特色,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路径,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要持续深化“三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好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辖区治理领域信息共享,积极构建共建共商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会议强调,“三个一”工作机制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相辅相成,要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切实扛起责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要全方位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促进实现人民法庭布局合理化、管理精细化、运行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