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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报收集编辑:生活报
为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规定,经伊春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决定召开伊春市辖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
居民供热价格拟调整标准:按供热面积(建筑面积乘以0.7)居民供热价格由35元/平方米调整为39.28元/平方米,每平方米上调4.28元,上调幅度12.23%。
非居民供热价格拟调整标准:按供热面积(建筑面积乘以0.8)非居民供热价格由48元/平方米调整为52.28元/平方米,每平方米上调4.28元,上调幅度8.92%。
通讯员:吕权;记者:赵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