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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1月2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与该县公安局部分民警召开联席会议,同堂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提升办案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检察干警和公安民警对照所学内容,结合办案实践,重点对《意见》规定的搜集证据要求,送检、鉴定要求,从重处理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同时对新旧规定衔接过渡期间正在办理的醉驾案件进行了探讨,达成了一致共识。
通过本次联席会议,案件承办人对《意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交流研讨,有利于解决实践中办案难题和突出问题,《意见》为办理醉驾案件提供了有效指导。
(通讯员 吴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