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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三河市人民法院
4月26日上午,三河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出动35名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既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执行威慑力。
周某与王某系同村村民且宅基地南北相邻,因王某在周某南院墙外三米左右处种有杂树多棵,且在路边堆放大量木材等杂物,接近周某家门前,严重阻碍了周某出行。经村委会多年调解未果后,周某以排除妨碍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在判决书生效后三日清除位于原告周宅基地前妨碍通行的树木和堆放的木材,保证原告周某正常通行。但王某不仅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还在周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抗拒执行。
为维护法律权威,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26日清晨,三河法院组织35名执行干警集体上阵,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将妨碍通行的8棵树木全部砍伐,并将妨碍通行的树木清除,保障了申请人的正常通行。
此次执行行动仅用时两个半小时便顺利完成,在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三河法院执行干警高效、规范、文明的执行行为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三河法院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的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群众利益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