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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推动站点建设。制定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每十万人提供法律援助量达到128.62件。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7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1个,为基层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提供更多便利。
推动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缩短审查时间,优化便民举措。
推动法宣惠民。在“3.5”“3.8”“3.15”等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企业,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司法行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线下+线上”立体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以来开展宣传活动76次,解答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8000余份。
推动强化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审核受援对象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确保案件符合受理范围的同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投诉处理和案件回访,确保电话回访率100%,现场回访率不低于10%。推动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