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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河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对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责,经常遇到法院“进门难”的问题。律师也普遍反映去法院办案“进不了门、见不到人”的问题。
建议依据:一是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依法对审判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民政协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是人民民主监督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或受案场所、律师会见室、阅卷室,规范工作流程,方便律师办理立案、会见、阅卷、参与庭审、申请执行等事务”。
2023年最人民检察院接到:律师反映“进门难”的问题,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要求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确保律师“进得了门,见得了人”。
因此,胡剑南代表建议: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措施,在全省各级法院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持证即可进出。(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富晓整理)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