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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市法院收集编辑:恩施市法院
办案法官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协调
“法官,您能帮我们再与银行进行沟通沟通,帮我们把金额少点下来吗?现在两个孩子读书,压力太大了。明天是第一期还款的最后期限,但我们东拼西凑仍然未能凑齐……”
“我会尽全力帮你们协调的。”
这是一起调解结案的金融借款纠纷当事人陈某与办案法官的对话。
2019年,陈某与妻子向恩施某村镇银行借款8万元用于开办养猪场,由于经营不善且疫情来临,市场猪肉价格下降,最终导致养猪场被迫关闭,夫妻二人血本无归。由于未按时还款,银行将陈某二人诉直至恩施市人民法院七里坪巡回审判庭,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利息和本金共计86258元分四期履行完毕。
眼见第一期的还款时间即将到期,仍未能凑够还款金额的陈某拨通了执行法官的电话。为了偿还银行欠款,案件调解成功后夫妻二人就外出打工赚钱,留下两个孩子跟着家里的老人生活。
“虽然我们夫妻俩都在打工,但是还得负担双方老人及家中孩子的生活费用,这不,马上又要开学了,两个孩子的学费我也得准备起,实在是凑不出更多的钱了……”陈某向承办法官倾诉着自己的难处。
考虑到陈某有积极履行的意愿,秉承着力实质化解诉讼案件的理念,执行法官立即与银行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前往银行当面沟通,告知陈某的还款意愿及家中存在的现实困难情况。经过多次协商,最终,银行同意将陈某的第一期还款金额(即利息)从6825元调整为5000元。陈某于当日便将第一期欠款履行完毕,并承诺剩余本金部分将按期足额履行。
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是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措施。恩施市人民法院会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将执源治理思路贯穿“所有案件、所有流程”大力开展执源治理工作,提升诉讼案件的自动履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