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徐文娟
近年来,荥阳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形成了“多元治纠纷、源头止纠纷、诉前解纠纷、诉内化纠纷”的诉源治理新模式,真正在群众“家门口”解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点单”调解 巡回审判用最低成本最短时间解纷
今年9月,荥阳市法院在王村镇矛盾多元调解中心设立王村巡回法庭,指定调解员专职负责调处工作。王村镇将全镇人民调解员纳入镇矛盾调解中心,将口碑好、能力强的优秀调解员按照擅长调解纠纷的类型制作成展板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根据纠纷类型“点单”,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该院聘请德高望重、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人缘口碑好、知法懂法的人来当调解员,马红兵就是其中的一员。马红兵常说:“有理不怕讲,有账不怕算。”村里谁家有个矛盾,都喜欢找他说道说道。
该院组织法官到村镇开展巡回审判(调解),努力让群众用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化解纠纷。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行政资源整合优势,该院将府院联动机制在诉前和诉中两个阶段实体化运行,有效降低群众行政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化解行政争议。
有机结合 广泛普法以新模式新格局推进基层治理
今年以来,该院启动“一村一法官”工作站建设,在全市乡镇、村组张贴“一村一法官便民联系卡”,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该院“包村法官”走村入户,“零距离”解答群众疑惑,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案释法,处理家庭、借贷等纠纷,让“事心双解”。“一村一法官+普法宣传”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形成了新时代法治乡村治理新格局。
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该院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与诉前调解进行有效结合,形成“大调解”格局,主动融入基层治理。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多平台进行普法宣传……该院积极创新模式,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