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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检察院邀请金塔县公安局一线办案民警共同参加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视频培训会。
培训会上,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审查起诉过程中非法证据排除之我思》为题进行专题辅导。辅导内容翔实,贴近基层工作实际,操作性强,对提升办案质效起到了较强的指导作用。
此次同堂业务培训,不仅丰富了检察培训形式,也是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的重要举措,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促进检警双方在执法司法理念、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等方面凝聚共识,共同构建以刑事证据为核心的“大控方”格局。 (李文强 付丽娟)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