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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时报收集编辑:都市时报
如果你看到朋友圈有人低价出售豪车,你会心动吗?昆明周女士就从朋友圈低价购入了一款豪车,因落户问题,被卖家拉回处理,没想到卖家拉回处理落户后,车辆有去无回……
2020年,周女士在朋友圈看到刘某发布豪车出售信息,于是联系刘某购买豪车,双方约定周女士以150万元从刘某处购买一辆2017款宾利飞驰6.0T海关罚没车。周女士遂转款145万元至刘某账户,剩余5万元待车辆正式牌照办理完毕后支付。
因落户问题,刘某将案涉车辆从周女士处拉回处理后,就未交还周女士。收回车辆无望的周女士遂将其起诉至五华区人民法院。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女士与刘某就购买车辆达成合意,即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至今刘某未交付周女士车辆的违约行为,致使周女士享有合同的法定解除权。买卖合同于五华法院送达刘某起诉状副本时即2023年4月28日解除。故判决,由刘某退还周女士购车款145万元,并支付周女士资金占用利息。
刘某不服判决,并继续上诉。2023年7月2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低价豪车看似优惠却也风险重重,切莫贪小失大。对于大宗商品的购买更应谨慎,尽量选择正规销售渠道,多查验、多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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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董建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