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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民生新闻收集编辑:江西民生新闻
江西民生新闻讯 近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案件,这是该市首例依托咪酯涉毒案件。被告人邵某华因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依托咪酯是一种被管制的精神药品,被一些不法分子添加到电子烟弹中。这种所谓的“上头”烟类产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极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邵某华在明知电子烟弹含有依托咪酯的情况下,仍受他人指使参与贩卖,并提供支付宝账户帮助收取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华明知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被列管、有危害性,仍参与贩卖并协助收取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综合考虑到邵某华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邵某华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