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突发环境事件,保障汛期全县环境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未雨绸缪、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汛期应急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汛期“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科级干部为副组长的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环境应急备勤队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保障组、现场应急处置组,共计23人,在备勤期间保持手机、微信等通讯方式 24小时畅通,随时听令。
二、制定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全县台风期间环境应急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汛期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特针对当前汛期制定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制定了应急程序及有关规定,确保一旦汛期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以迅速响应预案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三、开展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嘉祥县2023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对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及涉高盐水企业开展重点督导帮扶,指导其加强日常水污染治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好汛期各项应急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达标排放。联合县交运局、县港航中心、金屯镇等单位,开展船舶溢油事故应急演练,提升了全县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辖区内7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现场巡查,对发现的标识牌不规范、杂草堆积等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保障全县饮用水安全。
四、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健全汛期应急值守制度,制定24小时应急值班表,由局科级干部带班,固定人员、固定小组,严格落实汛期环境应急值守、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信息报告等制度,扎实做好应急车辆、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快速高效处置突发情况,切实维护好环境安全稳定大局。(通讯员:黄淑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