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饶河县针对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率高、出国(境)人次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始终坚持把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干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通过从严集中管理、从严审核把关、从严责任追究,把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关口。
把好备案关口,做到“应备尽备”。科级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后,及时将交流调整干部、外地调入或转出干部等岗位变动信息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沟通,对其登记备案情况进行变更。对于新提拔科级干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备,并要求干部3日内上交因私证件。对证件遗失无法上交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并将佐证材料交县委组织部备案,对证件管理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专柜保管、专本登记,专人负责。年初以来,共新增登记备案人员18人。
把好审批关口,做到“应审尽审”。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和证件领用登记制度,严格实行“一出一批,一审一领”,凭《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申领出国(境)证件,由干部所在单位“一把手”、县纪委监委主管副书记、县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分管战线及分管外事工作县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对于不符合因私出国(境)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审批程序不完备、法律规定不准出境的,坚决不予审批。年初以来,共履行审批出国(境)23人次,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把好收缴关口,做到“应收尽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县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及出国(境)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瞒报、漏报的责令限期上交,实现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个人“零持有”。领导干部出国(境)返回后,对未按期上交证件的,由组织部门进行电话或发函催缴,催缴后无正当理由仍不缴回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目前,县委组织部备案对象的所有有效因私证件已全部集中保管,共399本。
记者 杨启坤
编辑 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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