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极春城上,开筵近鸟巢。白花檐外朵,青柳槛前梢。池水观为政,厨烟觉远庖。西川供客眼,唯有此江郊。”诗圣杜甫在《题新津北桥楼》一诗中,通过对川西江边乡野美景的描写,传达了其对生活的纯真向往,对自然环境的喜爱之情,也为后世读者留下了一处可以远离尘世纷扰,与自然合一的神往之地。诗人笔下这处“供客眼”之地,就是地处成都南部的小城——新津。初冬时节的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一眼望去,一座座林盘散布于田间,一幅“草长白鹭飞,稻田丰收忙”的和美乡村新画卷呈现在人们面前,和着冬日暖阳,让人心旷神怡。宝墩镇辖10个村(社区),常住人口约4.2万人,境内有宝墩古城遗址、纯阳观、黄州会馆等众多历史遗迹。
为守护这片深厚历史底蕴与现代文明充分融合的魅力之地,成都市新津区司法局宝墩司法所近年来充分发挥法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为和美乡村建设增添了法治底色。2022年,宝墩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四川省规范化司法所”。
党建引领
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魂”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治宣传的前沿阵地,担负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要职能,对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宝墩司法所实行“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现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政法专编2人,辅助人员2人。
宝墩司法所现有党员2人,按要求编入新津区司法局机关党委下设党支部,确保党员组织生活全覆盖。规范化开展“三会一课”,多元化开展主题党日,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四川司法行政精神,确保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以人为本
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根”
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理念,宝墩司法所近年来坚持“工作人员向服务人员的角色转换”,采取面对面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让群众满意而归。坚持以个性化法治项目赋能基层依法治理,“一所六站”设置齐全,业务办理首问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宝墩遗址地域特色推行“法治+文旅”模式,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加速贯通便捷高效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助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以定制化法律服务加持公共服务满意度,宝墩司法所推行法律服务“点餐配送”,通过召开座谈会、意见征求会、收集群众意见等形式,针对性定制专项法律服务。近三年来,宝墩司法所累计服务社区、学校、企业等1万余人次。
以智慧赋能压缩法律服务半径,宝墩司法所依托“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构建了镇、村两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微法律服务PLS”、法治新津、网格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实现“线上30秒+线下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
三治融合
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型”
乡村治理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宝墩司法所近年来围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法治建设新方法、新途径。
准确把握“矛盾不上交”定位,宝墩司法所持续推进“访调对接”“公调对接”,依托新津区“前、中、后”全链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配齐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工作。2021年以来,宝墩司法所共化解矛盾纠纷865件,其中疑难重大纠纷26件,调处成功率99%以上,辖区无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4起。
在区司法局打造“法治润心”品牌的指导下,宝墩司法所打造了一批主题突出、吸引力强的法治微游园、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了一支集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明白人”为一体的专业农村法治队伍。同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目前,宝墩镇每个村(社区)都有法律明白人3名。截至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接受咨询561人次,开展法治讲座67场,审查合同52份,推送法律资讯280条。
为夯实德治基础,宝墩司法所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协助做好各村(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议事规则等制定工作,同时串联宝墩4500年文化发展脉络,引导各村(社区)依据自身特色,扎实推进新时代德治文化,以“共建、共享、共治、共生”为理念,打造基层社区治理的新样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