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夏区法院镇北堡法庭罗娟法官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身体权纠纷,当事人现场履行赔偿款。
近年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将法院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全链条定分止争新路径,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宁夏新实践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立足审判职能 变“判决”为“调解”
“没想到,还没开庭就拿到了赔偿款,为你们的效率点赞。”日前,在西夏区法院李莉法官工作室,原告李某收到雇主手机支付的8.5万元赔偿款后喜上眉梢。
这天,法官李莉开庭审理前研究案件时,发现该起案件中原告李某起诉的主体错误,“王某是你真正的雇主,要追加他为案件当事人。”
原来,案外人王某专门从事辣条零售批发业务,雇佣李某在某辣条经销部协助王某长期销售辣条,并发放报酬。工作期间,李某受王某管理、接受考勤。一次,李某在给王某取货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将辣条经销部诉至法院,希望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开庭前,辣条经销部一直否认雇佣过李某,经李莉询问,李某说出实情,发现诉状中遗漏了真正的雇主王某。李莉随即联系王某。“我愿意赔偿李某的各项损失,希望法院能够当庭调解。”法庭上,经过李莉法官悉心调解,王某现场向李某支付各项赔偿费用8.5万元。
近年来,西夏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构建“小额速裁+简案快调+繁案精调”的分层过滤化解机制,诉中调解撤诉民事案件1781件,诉讼案件调撤率达61.09%,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深化诉调对接 变“以我为主”为“主动配合”
最近,宁夏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西夏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其货款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3万余元。“一方面迫切等待法院开庭审理,一方面又担心与被告彻底翻脸。”原告发愁地说。
分析案件原委后,西夏区法院将案件委派给“西夏区民营企业商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接到案件后,调解员王喜梅立即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发现两人之间存在一些误会,导致原告产生经济损失。于是,王喜梅反复多次从中调解、缓和矛盾。经过沟通协调,被告从天津特意来到银川,当面与该建设公司负责人澄清处理此事。最终,在西夏区民营企业商事调解服务中心的监督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西夏区法院变“以我为主”为“主动配合”,推动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领域汇集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同时,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柳发蓉调解工作室”“老肖调解室”等品牌工作室,与18家行业调解组织形成行业专业调解品牌矩阵,有目标性、针对性地服务群众。
巧用执前调解 变“强制”为“主动”
“感谢法院沟通协调,让我们公司顺利渡过难关。”近日,在西夏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某公司负责人向执行法官高俊梅表达谢意。
2022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年度购销合同,甲按照约定向乙供货。后乙因欠付货款被诉至西夏区法院,并被判决向甲支付货款、利息及违约金等1.86亿余元。
今年10月,甲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到了执行局局长高俊梅手中。了解到乙并非恶意拖欠且双方还有继续合作的意向,高俊梅意识到“执前调解”可能是化解该案的“金钥匙”。
“当事双方均为涉及民生保障的大型企业,一旦立案强制执行就会对被执行企业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将导致企业资金流转出现困难,企业正常经营无法维系,甚至引发后续民生保障等诸多问题。”高俊梅一边向双方预期强制执行的后果,一边寻求解决的办法。
在一次谈话中,高俊梅敏锐地发现第三方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且有初步意向对上述债务进行担保。她立即组织三方进行协商,耐心向各方晓明利弊,力促三方达成和解。最终,在法院的调解、监督下,三方达成一致意见:乙分九期向甲履行,第三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至此,该起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自今年3月起,西夏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前调解负面影响小、纠纷化解快、社会效果好的优势,加大执前调解力度,截至目前调解执行案件683件,化解98件,调解成功率14.3%。一大批案件在执行立案前及时化解,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被执行企业持续经营的风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