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1209年至1281年),字仲平,号鲁斋,世称“鲁斋先生”,元朝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和天文学家。本籍河内(沁阳市西向镇北鲁村)人,村名以衡号“鲁斋”而名,又被称之“许鲁古镇”,其老城建有“许文正公祠”,内有明代礼部侍郎薛瑄《题许鲁斋祠》以及王磐《许衡赞》诗。
许衡从政期间,主张行汉法,帮助元世祖治国理政,主领编修《授时历》。至元十八年,许衡病故,葬于河内李封村。许衡从政一生,爱憎分明,刚正不阿,“不为利回”“不为权屈”,被誉为元代“魏征”“元代第一人”,曾先后八次被召入朝为官,又八次辞归故里,所著《读易私言》《鲁斋遗书》等影响深远。
■行汉法不为权屈归故里
许衡自幼天资聪颖,勤读好学,因家贫无钱买书,常常借书、抄书。他在河北大明府讲学时,由于严谨为师、低调做人,求学之人络绎不绝,并匾其斋为“鲁斋”,从此号称“鲁斋先生”。
据《沁阳市志》记载,元宪宗四年(1254年),忽必烈受封于秦中,召许衡为京兆(西安)提学。他广建学校,规定“民至八岁,上至王公,下至庶民子弟,皆令入小学”,普及了文化教育,使民众受到很大的教化。忽必烈南征时,许衡返归怀庆,京兆学者争相挽留,纷纷送至临潼而归。
至元二年(1265年),许衡受命议事中书省,成为右丞相安童的助手。他关注国运,谏言献策,向忽必烈上疏治国纲要五项建议,即《时务五事》,主张实行汉法,提出“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能长久”。元世祖甚是称赞,逐一采纳,从而奠定了元朝的政治根基。由于许衡长年身体有病,忽必烈赐名贵药材供其养身。
至元六年,许衡受命与太常卿徐世隆拟定朝仪,并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等议定官制,确定中央集权,精简机构,优化“台院”。在教人方面,其主张“应因其才,随其学,略其短”;在用人方面则是“用其所长,渐摩成就。”
至元七年,许衡晋升中书左丞。其间,中书平章政事阿合马在朝擅权,计划安排其子忽辛为枢密院佥事,掌管兵权。其他官员唯唯诺诺,低眉顺眼,唯许衡仗义执言,坚决反对,并说:“国家事权无非是财、民、兵三项,今父典财、民,子再掌兵,不可。”阿合马父子因野心未达,恼羞成怒,挟私报复。此后,许衡随忽必烈出访上京时,又列举阿合马专权罔上、祸害百姓的多项罪状,但忽必烈装聋作哑,不予采纳。许衡愤然不屈,称病辞职,以示抗议。
至元八年,蒙古正式改国号为元,元世祖开太学,再次征召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主持国子监。元世祖亲自选择蒙古族子弟入学深造,许衡亲授《大学》《中庸》,不少名流官宦出其门下。
至元十年,耿耿于怀、势不两立的阿合马仗着元世祖的信任,有意与“汉法派”作对,并屡毁汉法,搞垮国子监,使“诸生廪食或不继”,气得许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再次辞职归乡。
至元十三年,元世祖设立太史局,许衡再度出山,主持太史令,开始修定历法。
■编历法精密推算行天下
许衡进入太史院后,领太史院事,主持修历,并与王恂、郭守敬、杨恭懿一起共同编研《授时历》。经过四年多的努力,他们终于完成了这一艰巨、复杂的任务,并于至元十七年,由忽必烈正式授名颁布实施。
许衡之所以能入太史院,一是自己有能力,二是有人推荐,三是统治者的需要。许衡被举为“朱子后一人”,精通理学,乃至医卜、诸子百家、历算等,所以,王恂才向元世祖谏言力推许衡再次征召入朝为官,而忽必烈也深知许衡为人与能力,便听从了手下意见,再次征召许衡。编制新历法是元朝迫在眉睫的一项重大工程,因为元朝掌握政权后,一直采行金朝的《大明历》,但该历法不精确,所以元世祖要摒弃旧历,创立新制。此时,许衡年事已高,但从不怠慢,依然尽忠尽心,不竭余力,并根据观察天文和测量工作需要,新制了简仪、仰仪、圭表、景符等20余件天文仪器,还在全国各地修建27座观测台,为制定《授时历》打下了坚实基础。
《授时历》正式废除了古代的上元积年,而截取近世任意一年为历元,打破了古代制历的习惯,精准每月为29.530593日,以无中气之月为闰月,365.2425日为一年,比欧洲著名的《格列高利历》还要早300多年。
《授时历》使用时间达363年之久,是中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一部历法,也是中国历法史上的第四次重大改革。
至元十七年,在完成《授时历》后,许衡因病解甲归田、叶落归根,返乡河内休养。皇太子请求元世祖忽必烈将许衡的长子许师可由河东按察副使调任怀孟路总管,以便照顾许衡的晚年生活。
■心有主一生英名传佳话
许衡的一生可以说是很自律的,慎言、慎行、慎独。《宋元学案·鲁斋学案》有载:许衡尝暑中过河阳(孟州),渴者,道有梨,众争取啖,先生独稳坐树下。或问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乱,此无主。”曰:“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
这则故事虽小,却道出了很大的道理:“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如今,为人处事都要做到“吾心有主”,坚守做人底线,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时刻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
《礼记》有言:“君子慎其独也。”许衡不仅年轻时慎独,严于律己,到了晚年,仍然杜微慎防,“俊心天地”,特别是在教育子女方面更为严格。他在《训子》诗中教导许师可和四子许师敬,“大儿愿如古人淳,小儿愿如古人真,平生乃亲多苦辛,愿汝苦辛过乃亲……”《古风·病中杂言》写道:“但愿吾儿会读书,不妨贫苦一钱无,头颅有肉元难厚,项颈生筋自合粗……”其子不父望,自尊自立,许师可“志趣端正”,历任河东按察副使,怀孟、卫辉、湖州路总管,终统议大夫,赠礼部尚书,谥文简;许师敬“明经务诚,学尚节概”,历任吏部尚书、中书参知政事、中书左丞等职。
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许衡病故,享年73岁,溢号文正,赠司徒。官至宰相的王磐对其评价:“先生神明也,气和而志刚,外圆而内方,随时屈伸,与道翱翔。或躬耕太行之麓,或判事中书之堂,布褐蓬茅不为荒凉,圭组轩冕不为辉光。”
曾为许衡上级的安童称其:“若辈自谓不相上下,盖十百与千万也。”
元成宗铁穆耳对许衡极为尊崇,追封其为魏国公,并称其:“道德博洽斯谓文,中立不倚斯谓正。”
清《怀庆府志·圣制二》载,清代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圣制《赞许衡》:“大儒之生,与君相等。应运乘时,月辉日炳。出处皦然,顽廉懦警。致君泽民,非窦非径。”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沁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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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焦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