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海峡导报大漳州收集编辑:海峡导报大漳州
日前,漳浦县中医院因存在不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违规收取床位费的行为被罚。近日,针对该事件,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开具了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内容显示,漳浦县中医院属于县级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医保定点医院。根据《漳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漳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县级普通床位费-A类双人间的价格为45元/床日,县级普通床位费-A类三人间的价格为24元/床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漳浦县中医院以普通床位费-A类双人间的标准45元/床日向A类三人间的病房住院患者收取床位费,所涉及的患者人次共计594人次,共计收取床位费166995元,按规定本应以普通床位费-A类三人间24元/床日的标准收取的费用为89064元,实际多收了77931元(166995-89064=77931)床位费。
12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第十六条之规定,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漳浦县中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逾期未退还的违法所得76524元;
2、罚款77931元。
(以上共处罚没款154455元)。
来源:信用中国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