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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刘小娇)近日,长沙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接群众求助,称发现有一只受伤且罕见的鸟。民警赶到后,发现该鸟虽无明显外伤,但精神不振,身躯无力,被雨淋湿翅膀,无法飞翔。
民警随即联系了高桥镇自然资源所,请求专业人员进行救助。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该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池鹭。目前,民警已将池鹭移交至高桥镇自然资源所进行救助观察,待其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做好救助交接工作之后,民警和报警群众都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这只鸟的身份这么特殊,能够帮助到它,我感到十分幸运和开心。”报警群众说。
据了解,池鹭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鹭科,系典型涉禽类,体长约47厘米,翼白色、身体具褐色纵纹,常栖息于稻田、池塘、沼泽,喜单只或3-5只结小群在水田或沼泽地中觅食,性不甚畏人;食性以鱼类、蛙、昆虫为主,幼雏与成鸟的食物成分相类似。
民警提醒,大家在发现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与盲目放生,更不可随意捕杀,要及时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科学救助放生。保护关爱野生动物,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