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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岳阳市侨联副主席、岳阳楼区桥西小学高级教师柳玲玲
“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后,如果没有第三方专业社会力量给予支持,很难恢复身心健康。”今天,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岳阳市侨联副主席、岳阳楼区桥西小学高级教师柳玲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青少年司法社工起步较晚、专业力量不足的现状下,被性侵未成年人的干预救助工作仍有很大拓展空间,建议完善被性侵未成年人社会干预救助制度。
柳玲玲委员建议,加快涉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公益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建强法律援助应急团队,为遭受侵害的孩子及家庭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建议将此类被害人精神损害纳入刑事赔偿范围。”柳玲玲委员说,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除了开展司法救助,还可视其家庭状况在案件办理前期先给予一定的经济援助、法律援助及心理疏导、转移安置等及时性综合救助。
“希望各地进一步统筹当地妇联、公检法司以及街道、村镇、社区与社会机构力量,加强心理治疗、法律咨询等专门人才培养,为被性侵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提供长期、专业的心理治疗服务与法律援助。”柳玲玲委员还呼吁,专设未成年人网络和电话求助等渠道,让救助更及时更快捷。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作者:刘亭亭 牛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