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各地紧紧围绕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安设施明显提升、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管控效能明显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等方面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全区国省道事故起数较上年同比下降36.26%,事故预防成效凸显。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组织部署。自治区道交委制定印发《全区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研究细化任务分工、推进措施和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特点,聚焦普通国省道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主动认领任务,成立工作专班,高规格、严要求组织部署推进。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单位也同步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完善责任清单,积极争取治理资金,高标准严要求组织推进。
聚焦源头治理,提升安防水平。迅速开展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梳理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和往年未完成治理路段,拟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案,有序组织立项实施。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巩固国省道示范路创建成效,推动109国道、312国道示范路巩固提升行动,完成150余处警示设施、减速设施、防护设施等安防设施建设。
组织对部分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121起事故进行全面复盘分析,重点查找涉及道路安全隐患、交通安全设施方面问题漏洞,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事故风险。排查梳理整治难度大、投入资金多的隐患,报请自治区道交委以十大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推动治理。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影响公路安全运行的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道路安全隐患188处,已处置143处,剩余45处隐患已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治理时限要求逐项进行处治。气象部门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合作,将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考核项目,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费注册上牌、老旧农机报废,推进“亮尾工程”,对拖拉机运输机组和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插挂反光警示旗。
加大查控力度,净化路面秩序。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超限超载检查站等固定检查站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一路多方”联勤作用,推广“错时勤务”机制,严格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巡逻查控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高地联动,通过缉查布控查处46923辆违法车辆,查处公安部布控重点隐患车辆992辆,有效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
全力推进普通国省道货车靠右行举措,精心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客运车辆安全带、农村“两违”、货车超载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超速超员、“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公路“两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共查处普通国省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1243起,同比上升78%,其中超速行驶18264起,货车超载13412起,客车超员216起,货车违法载人27起,疲劳驾驶555起。交通运输部门查处破坏、污染公路及附属设施50余处,查处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5处,查处违法穿跨越公路管线7处,查处桥下空间、涵洞乱停乱放和堆积物46处,清除摆摊设点、规范马路市场450余处。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纳入自治区文明委年度重点工作,并以专项行动方式列入自治区文明办《2023年文明素养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公安交管部门研究制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
针对农村“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在2052个行政村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和警示提示牌,在1219个农村中小学校建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完成行政村、农村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建设的100%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采访,在中央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10余篇,在自治区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520余篇,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交管12123”平台点对点向重点驾驶员推送安全提示短信2430余万条,推送提示消息7050万余人次。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102场次,开展安全宣传“五进”60场次,警示教育35次,营造交通安全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