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里县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规范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年初编制政府采购服务工作计划,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对采购单位未编制采购预算或未获批采购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办理采购审批手续;坚持“先入库项目、后预算资金”原则,落实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入库工作,严格根据批复的预算额度、项目进度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进行支付,坚决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两头占”的情况发生。
落实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与决策,通过内控制度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提高决策和内部管理水平;以实现采购结果作为政府采购导向,建立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单位内控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将内控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牵制”原则,规范设置单位内部采购归口部门,明确采购活动中相关机构、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等岗位的职责权限,运用信息技术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政府采购规范性和效率性。
强化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通过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引导采购单位抓好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通过设置目标评价标准,围绕政府采购项目的科学性、资金投入的经济性、资金支出的合理性,确保绩效管理有章可循;通过对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进一步规范购买方式和程序、合同履约及验收、保证金管理、内控等工作;通过独立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安排专人对评价结果进行量化打分和撰写评价报告,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通过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推动评价工作与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安排后续采购项目预算等相挂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夯实日常监管与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严审采购方式和流程,严防违规拆分、过度采购、标价虚高等行为,保障政府采购合法合规合理;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快融入省政府采购电子大卖场“全省一张网”,推进企业“一地审核、全省通用”,让数据多运转、企业少跑腿,提高采购效率;督促各采购单位严格落实落细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清除政府采购隐性门槛壁垒,退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上半年,龙里县政府采购完成限额以上项目57个,中标金额1.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金额1.14亿元,占比近六成。
来源:云黔南网
作者: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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