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谢某以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图为庭审现场)
2024年6月17日下午,由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谢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巴东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巴东县人民检察院首例采用“刑拘直诉”程序办理的案件,从提起公诉到法院判决,仅用了3个工作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一审宣判。
案情简要概述
老家湖北松滋的谢某长期以盗窃为生,2024年5月24日、27日凌晨分别在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巴东县野三关镇以撬门进店方式盗窃店铺现金共计1800余元及背包、发票等物。公安机关于27日17时许将谢某抓获,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谢某曾因盗窃8次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已是“九进宫”。
检察履职办案
(图为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因该案符合“刑拘直诉”的适用条件,6月6日上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完成了审查案件证据、提讯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撰写起诉书等工作,并于6月12日三个工作日内向巴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17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据悉,该案从侦查、起诉,到审判的全部工作仅用了14个工作日,大幅缩减了办案周期。
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刑拘直诉”?
“刑拘直诉”:是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一种新的探索模式,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对其刑事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该机制的适用,不仅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还能最大程度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
来源:巴东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郑红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