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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视频剪辑 卢成汉
通讯员 张忱 彭乐
超限被处罚后,始终敷衍躲避,最终付出双倍代价。4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青山区城管执法局获悉,2021年8月份的一起超限行政处罚案件,历时一年半,最终法院判决“躲猫猫”的超限司机缴纳罚款和逾期滞纳金共计2.2万余元,正好是罚款金额的两倍。
2021年8月22日凌晨,青山区城管执法督察大队直属二中队在该区星力路路源搅拌站附近展开例行检查,发现一辆从大冶市保安镇前往搅拌站运送碎石的半挂货车疑似超限,随即引导前往磅检,结果显示总重量为92.84吨,而该路段市政道路的标准承载量上限为55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量化细化基准表》,对超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开出了1.1万元的罚单。
考虑到该案件处罚金额较大,办案程序环节多流程长,为避免车辆长期滞留对企业及司机的影响,执法人员在完成立案和调查程序,依法组织车辆卸载后,对车辆予以放行。
但是,在青山区城管部门通知责任企业前来签收执法文书时,这家位于黄陂区前川镇的企业口头答应,实际不露面,以至于全部文书都是以邮寄形式送达。对于执法人员的缴款催告,拒听电话不予理睬。
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青山区城管执法局在行政复议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判决,该公司需要缴纳罚款1.1万元,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滞纳金1.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0元,合计2.2230万元。
目前,该运输企业已将罚款及滞纳金缴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