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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 王小生 牛志敏 龚旭阳
“这是家老店,品种多,口味也不错,以前现烤和散装糕点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总让人觉得不太放心。现在标签上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一目了然,买着也更加放心了。”近日,正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某烘焙店购买糕点的居民向前来开展公益诉讼整改情况“回头看”的检察官说道。
今年2月以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针对食品安全领域进行公益监督。通过对县城内部分烘焙店走访调查,发现经营者销售的面包、蛋糕、饼干等散装烘焙食品,未按规定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立即立案调查,通过走访群众、拍照等形式固定证据,并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堵塞监管漏洞,让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蛋糕店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从业人员健康监管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一并进行了检查,共检查蛋糕(糕点)店27家(次),发现问题3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完成整改27家,同时进一步加大常态化抽检力度,有效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