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合督导检查要求,8月9日,市北区垃分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成立联合检查小组会同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开展“执法+普法”垃圾分类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加强信息互通和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分类成效,为推进垃圾分类创造良好工作氛围的同时,奠定坚实的法治环境。
“精度”执法,交通场站提质效
轨道交通是大运量快速城市公共交通,而地铁站作为客流巨大的公共场所,面临着人流量大,人员比较复杂等情况。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是一个较大的难点,辽源路街道辖区有错埠岭、辽阳西路两个地铁站,街道始终将两个站点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多次督导、跟踪落实,轨交站点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已有了初步成效。在本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站内通道以及办公区域内,垃圾桶已按规定进行分类设置,但垃圾分类投放的情况不是很理想,存在可回收垃圾桶内混投其他垃圾的情况。地铁站点负责人解释道:因为车站人流量大,部分乘客的垃圾分类意识还不强,所以出现了此类情况。针对此类现象,站点已安排专员做二次分拣工作,也有专门的保洁人员一天多次清洁垃圾桶。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站点加强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例如,利用站内广播来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分发垃圾分类宣传册等形式。
“深度”协作,小区管控趋完善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专项执法。在中广怡景湾小区,执法人员对小区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是否明确生活垃圾投放时间和方式、是否混装混运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现的垃圾桶脏、垃圾桶满溢及分类质量不佳等问题,现场要求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做好长效管理。绍兴路66号作为垃圾分类“五星”示范小区,前期基础较好,垃圾箱房设置完善、收集容器干净整洁,在小区的垃圾收集点,执法人员对个别居民将生活垃圾投放的错误行为进行“桶边劝导”,通过现场对居民们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教育,把好垃圾“入桶关”,使源头分类更精准,助力居民自觉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执法队在行动中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重在引导教育,明确告知当事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职责,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强化其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识,促进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
“广度”宣传,分类氛围更浓厚
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更是民生大事,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关系着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由“新时尚”向“好习惯”迈进的过程中,普法引导和执法监督两者都不可或缺。借助此次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向街道商户、各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大力普及垃圾分类工作的深远意义和具体要求,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分类规定,引导其在经营和工作中主动分类、规范分类、科学分类,并督促其切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持续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步工作中,辽源路街道将根据市北区工作要求,持续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及时依法查处垃圾分类相关违法行为,同时依托联合检查、网格化管理等方式,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监管精度和效能,推动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增质提效。同时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着力引导居民、商户、楼宇等主动参与垃圾分类,营造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共同分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