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70余件,义务普法宣讲50多场,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10余件……3年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兰元应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耐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获得“福建省一级人民调解员”“莆田市人民调解专家”“莆田市最美身边普法人”等荣誉称号。
兰元应1964年9月出生,涵江区白沙镇长兴村人。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把一件件即将激化的矛盾纠纷化干戈为玉帛,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为基层群众解难,这是他作为调解员一直以来的追求。
打铁还需自身硬。兰元应深知,要适应新环境的需要,做好本职工作,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他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研究司法调解案例,找到法律知识和基层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凭着勤勉的作风和对工作的热爱,他逐渐成为能够熟练化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兰元应担任涵江区国欢法律服务所主任,兼任涵江区交通事故调解委主任、医患纠纷调解委主任。“鸡毛蒜皮的小矛盾,调解处理不好或者不及时,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兰元应说,为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他很少坐在办公室,往往一下乡就是一天,有的纠纷需要三五次进行调解。面对这些工作,他没有烦躁过、动摇过,群众的需要就是他工作的动力。
高某在从事家电涉高作业工作时,不幸发生意外死亡,导致双方发生纠纷,涉事家属情绪激动,调解未能顺利进行。兰元应接案后,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厘清分歧。经连续多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矛盾纠纷的化解是一个层层递进的过程,要在矛盾源头、诉讼前端多个环节依靠多方面力量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压降成诉案件。”兰元应说道。他主动参与到党委政府的联动纠纷化解中,推动纠纷源头化解。此外,他还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的鼓励支持下,“元应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为保证工作室的高效运行,兰元应结合实际进行建章立制,对工作室的2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完善与涵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对接机制,建立和完善与区法院的对接机制,实施主动调解和委托调解相结合。
不管是小纠纷,还是大矛盾,兰元应都认真看待,从不推托或敷衍。他总是深入纠纷现场,查证据、听实情、找原委,对当事人的陈述耐心听取、多方求证,做到公平公正。“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与维护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身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很自豪。在这条道路上,我将不断创新调解方法,为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作出新贡献。”兰元应说道。
(来源:湄洲日报 记者:郭文渊 编辑:黄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