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布2023年暑假高青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共66家
同时发布了关于暑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醒
一起看一下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请认真读完这封信,这封信对保护您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县紧紧围绕“双减”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规范办学行为,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意见》要求,县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县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公安分局、网信办、金融办等部门,重点从“三限”方面着手,即:限制机构性质、限制培训时间、限制学费价格,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严格审核。按照“双减”政策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活动,且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将其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参见:淄发改价格〔2021〕73号、淄发改价格〔2022〕3号);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开展培训;严禁非学科类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学科类机构从事非学科类培训。
特别提醒:我县已经没有针对中小学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也未审批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培训机构,全县所有义务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或转型。今后,凡是举办义务教育段学科类(涉及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等)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均是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黑机构”,均为违法违规行为(欢迎拨打举报电话:6973643),切莫再为孩子购买任何学科类培训课程,一旦出现纠纷时,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学费等将无法保障,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
落实“双减”政策,不仅需要教育等行政部门的努力,更离不开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与支持。为此,县教育和体育局真诚地向各位学生家长发出温馨提示。
第一,请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参加校外兴趣特长培训也应从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的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取,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合法机构具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且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尤其注意不要选择以“上门辅导”“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第二,请勿盲目签约和缴费。参加校外培训务必跟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其他形式的合同均属违规,属无效合同),如果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按培训周期收费)或60课时(按课时收费);参加校外培训务必通过全国校外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选课缴费。提醒各位家长不要再把学费交到培训机构的个人账户或是转入个人微信、个人支付宝账户、甚至缴纳现金等。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完成线上购课、消课、退费、评价、投诉全流程操作,实现网上省心选课、安心购课、宽心缴费、放心退费。并索取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买的课程情况如实开具,不要接受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要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第三,请家长办理退费时依法维权。对于不再继续参加的培训,家长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手续。如果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四,请理性看待政策和孩子成长。实施“双减”政策并不意味着降低学生的学习质量,而是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请您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培训行为,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科学的教育观应该是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切不可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
第五,请配合学校转变教育思路,注重孩子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加强家校沟通,让教育回归校园,让学校、家庭和社会同心、同向、同力,协同发展。
希望家长们按照以下建议和提醒,远离非法培训机构,为孩子理性报班,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暑假。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育人观,将孩子从繁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校外培训举报电话:6973643
田镇学区:6960017
芦湖学区:6370010
青城学区:6737569
高城学区:7057538
黑里寨学区:6765506
唐坊学区:6355736
常家学区:6991217
花沟学区:6788831
木李学区:6715627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