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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法治报收集编辑:宁夏法治报
10月10日,自治区公安厅制证中心开通宁夏居民身份证咨询服务电话(0951-8690110),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时间,方便广大群众咨询、解决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今年4月1日,自治区公安厅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网上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业务。外地居民在宁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全区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各派出所(户籍窗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采集户籍、照片、指纹等信息,通过宁夏人口信息系统推送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针对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必须返回原籍的实际问题,7月10日,自治区公安厅又开通身份证首次申领、到期换领“区内通办”业务。区内跨市县居住的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到期换领、丢失(损坏)补领身份证的,可在全区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在宁夏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居民和区内跨市县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身份证业务时,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可同时提出申请,现场办理。(本报记者 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