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巩固扩大“夏季守护行动”及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成果,全力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行动以来,微山交警聚焦源头治理、路面秩序、联动共管等内容,持续开展集中攻坚,全力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聚焦源头治理,提升闭环管理质效。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电动车相关情况摸底调查,分类梳理到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对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核发全省统一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凡涉事车辆主要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聚焦路面秩序,提升执法管控水平。整治行动期间,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路面,以城市道路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学校、医院、商业区周边道路,农村地区穿村过镇路段等为重点区域,严查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超速行驶、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10类重点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10类重点违法12581起。
聚焦联动共管,提升协同治理能力。落实学校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将相关违法情况通报学校、家长多方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再教育,严防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合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志愿劝导,组织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农村“两站两员”等,在上下班、上下学等出行高峰时段开展集中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马文青
通讯员:李聪 闫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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