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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根据会商研判情况,12月25日至29日,太原市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预测将出现较长时间中重度污染过程。12月24日,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2024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7号调度令,确定从12月25日0时至27日24时,对四类污染源采取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方面,全市已经停工的企业、企业内部已经停工的生产工序暂停恢复生产。需要实施停工检修的工业企业,将停工检修尽可能安排在12月25日至31日期间进行。重点工业企业行业,按照要求落实减排措施。全市集中供热热源厂按照要求减排。
移动源污染管控方面,在全市主要入市路口和路段(307国道和208国道南部入市口、汾东南路、晋阳大道、晋祠路、泥向线、杨兴大道、新兰路)合理设置24小时卡口值班,明确值班责任人,对燃油燃气中重型货车落实减排措施予以检查。
扬尘源污染管控方面,除应急抢险和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省市重点项目、保交楼项目外,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非煤矿山、矿石料堆场、石材厂停止露天作业。强化道路保洁,增加湿扫频次,开展“以克论净”,保持重点区域道路积尘低于2克每平方米。
面源污染管控方面,严格落实“禁煤区”管控要求,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和“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严禁露天焚烧。全市范围内加强网格化监管和专项巡查,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出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
由于中长期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不排除12月28日及以后延长调度令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