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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4月26日,杨陵区人民法院举行了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揭牌仪式。
杨陵区法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确有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建立专门化审判体系,由刑事、民事、行政领域业务骨干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案件高效审理,以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是杨陵区法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助于该院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同时将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环境资源破坏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效。
以此为契机,杨陵区法院将积极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接,建立定期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综合效能;大力推进司法建议常态化,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及时高效履行环保职责;通过巡回审判、主题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让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
仪式现场,杨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平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云青共同为杨陵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揭牌。来源:西部法制报